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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核酸检测紧急通知:了解最新要求和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 2022-07-14 08:43

来源:洛阳网

13日晚间,记者从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防范疫情输入传播,落实“四早”要求,14日至17日,洛阳市对31类重点人员和近7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来(返)洛人员进行集中核酸检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省内外多地出现疫情,疫情输入风险较高,为此,我市发布《关于开展31类重点人员和有市域外旅居史来(返)洛人员集中核酸检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具体来说,此次核酸检测对象及检测次数要求为:

● 31类重点人员(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生),集中核酸检测期间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 近7日(2022年7月8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即“三天两检”。

需要注意的是,13日(含)以前已完成相应核酸检测的来返洛人员,14日仍需参加此次核酸检测。正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来返洛人员,无须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此次集中核酸检测的时间为14日至17日,相关人员可按照所在县区公布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就近前往采样。

《通知》还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对31类重点人员进行再排查,并对近7日内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核酸检测“不漏一人”。对因工作迟缓、责任不落实、漏报漏检等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将从严从速追责问责。

31类重点人员范围: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

1.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4.新入院患者;

5.入院患者陪护人员。

二、风险职业人员

6.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7.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8.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9.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10.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

11.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12.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13.快递、外卖人员;

14.酒店服务人员;

15.装修装卸服务人员;

16.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7.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18.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

19.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特殊机构场所人员

20.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

21.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

22.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23.监管场所人员;

24.生产车间人员;

25.建筑工地人员。

四、社区管理重点人员

26.出院(舱)后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

27.入境人员;

28.区域协查人员;

29.涉疫场所暴露人员;

30.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五、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

31.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