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1-31 13:20
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2024年1月30日,泸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泸州市主城区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将于1月31日24时结束,2月1日起,泸州主城区将不再实行机动车尾号限号出行。
2023年10月23日,泸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启动主城区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工作日7:00至20:00,对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区域道路(不包括二环路);纳溪城区部分道路(紫阳路、云溪东路、云溪西路、人民东路、人民西路一段、永宁路、龙人路、麒祥路、化工大道)进行限行。
在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的燃油机动车(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号牌、外地号牌、二三轮燃油摩托车),按车牌尾号实行1/5限行措施。禁止中、重型燃油货车、工程作业车在泸州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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