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8-08 11:17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关于城区道路部分类型车辆限行的通告》的通告
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8月4日公布了《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试行),故《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部分类型车辆限行的通告》予以撤销。
特此通告。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7日
(二三里编辑 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