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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环城路通车前的关键信息:限行通告详解

发表时间: 2020-11-28 09:45

新余环城路通车前的关键信息:限行通告详解

新余环城路通车在即!这份限行通告公开征求意见!

新余市公安局

关于征求《关于环城路(绕城货运通道)通车后部分道路实行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新余市环城路是我市复市以来投资最大的城建交通工程,日前即将全线通车。为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缓解城市道路通行拥堵,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实施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同时,将草拟的《关于环城路(绕城货运通道)通车后部分道路实施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若有建议或意见,可于2020年12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新余市公安局。

附件:关于环城路(绕城货运通道)通车后部分道路实施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刘怡华

联系电话:6422603、6421133

邮箱:3367558205@qq.com

邮政编码:338000

新余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关于环城路(绕城货运通道)通车后部分道路实施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缓解城市拥堵,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实施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行车辆

车货总重量5吨(含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

二、限行有关规定及路段

环城路(绕城货运通道)以内区域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控制区。

1、登记注册地不在我市的过境货运车辆一律从环城路通行,不得进入控制区内道路行驶;登记注册地不在我市、因生产、生活等确需进入控制区内道路(含市区城市道路货运车辆限行路段)行驶的货运车辆,应事先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方能通行。

2、登记注册地在我市的货运车辆在遵守本通告有关市区城市道路货运车辆限行路段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进入控制区内其它道路通行。登记注册地在我市、因生产、生活等确需进入市区城市道路货运车辆限行路段的,应事先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方能通行。

3、市区城市道路货运车辆限行路段包括厚德路(含)—白竹路(含)—北新路(含)—仰天岗大道(含)—宝鼎路(含)—茶山路(含)—劳动北路(含)—钟灵大道(含)—阳光大道(含)—春龙大道(含)—抱石大道(含)—新欣南大道(含)—新阳大道(含)—锦新大道(含)—玉带西路(含)—渝州大道(含)—渝州大桥(含)—冶金路(含)—仙女湖大道(含)—园区东路(含)—厚德路(含)以内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以及钟灵大道、仙女湖大道、天工大道以西的仙来大道和龙盘隧道以东路段。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处理。

四、通行证办理

1、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办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可通过“新余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行证”栏目进行申请,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建筑施工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确需进入城市道路货运车辆限行路段通行的,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城管、住建等主管部门审批后,持有效证件到所属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

3、黄标车、无标车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

五、本通告自2020年xx月xx日起实施。

2020年xx月xx日


来源:新余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