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3-11 20:21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采取以下便利通行的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允许在贺州市城区范围内禁限行区域通行,不需要办理通行证。
2.其他货运车辆进入贺州市城区范围内禁限行区域,继续执行2022年12月2日发布的《贺州市区城区道路调整货运车辆、拖拉机限时通行的通告》相关规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在2024年3月18日前,通过邮箱:(344775103@qq.com)提出意见建议。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1日
附《贺州市区城区道路调整货运车辆、拖拉机限时通行的通告》链接:https://t.1yb.co/KvC6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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