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6-28 12:52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人民对生态优美环境的需要,从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禁黄牌照货车、蓝牌自卸式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柴油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若有违反者,交警支队必将从重处罚,做到发现一辆、扣留一辆,请上述高污染车辆的驾驶人自觉守限行规定,切勿驶入禁行区域。
一、整治范围
黄牌照货车、蓝牌自卸式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柴油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
二、限行区域
(一)主城区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
泉山路(不含)、沿淮路(含)、田大北路(不含)、田大南路(含)、洞山路(含)与南山路(含)、林场路(含)、淮舜南路(含)、民惠街(含)、杜鹃路(含)、瓦埠湖路(含)、春申大街(含)、二通道(不含)、青桐大道(不含)所围成的区域。
田大南路(朝阳东路至洞山东路)、洞山东路(田大路至上曹路)、朝阳东路(田大路至上曹路)。
(二)其他区域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路段
1、机械厂路(二通道到淮凤路段)
2、东西部第二通道(机械厂路至十涧湖西路路段)
3、丁山路(二通道至淮凤路段)
4、淮凤路(机械厂路至八仙街路段)
5、蔡新路(八仙街路至十涧湖西路段)
6、卧龙山路(蔡新路至二通道路段)
7、长江路(天柱山路交叉口至孔李大桥路段)
8、珠江路(天柱山路交叉口至齐云山路段)
再次提醒:
淮南交警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运用定点整治与流动管控相结合的方法,“5+2”、“白+黑”,无缝隙、全覆盖管控农用车辆闯禁区的时段、路段,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扣留一起,从重处罚!
信息来源丨淮南发布
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
微信号 : bgsjcy
新浪微博:@八公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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