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1-11 11:12
晋中市榆次通告太原1名初筛阳性人员在榆行程轨迹
2022年11月9日20:36,晋中市榆次区接晋中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太原市小店区疾控中心通报,初筛阳性人员杨某部分行程轨迹涉及我区。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该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5日
19:30左右自驾到达榆次区职教港对面的金威农场工作及就餐(共8人),21:00左右离开,自驾返回榆次家中(安宁新村小区),之后未外出。
11月6日
8:10左右在安宁新村小区门口附近的油条老豆腐店就餐。
8:30左右离开,自驾前往榆次区职教港对面的金威农场工作。
19:00左右离开,自驾前往安宁街良友造型染烫形象店理发。
20:00左右离开,自驾前往辽阳路绝味鸭脖店。
22:30左右离开,自驾前往堡新街路边小吃摊购买煎饼(付款时间22:48)、小叶铁板烧。
23:00左右到达安宁新村小区南面常聚众超市购买物品,随后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11月7日
8:00左右自驾前往榆次区职教港对面金威农场。
9:30左右离开,自驾前往太原市晋源区。18:30左右返回榆次区职教港对面金威农场,之后未外出。
11月8日
12:00接到太原市小店区疾控中心电话通知,自驾前往太原市希尔顿酒店集中隔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提醒广大居民群众:
1、结合以上行程轨迹,与该初筛阳性人员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告,暂停社会活动,积极配合区防控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4、榆次区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0354-3368268、3368656
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阳泉市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诊1例输入性新冠肺炎病例的通告
2022年11月9日20:20,盂县防控办接阳泉北站通报,一名郑州市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正在乘坐G1957次列车返回阳泉。我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列车到站后,由120负压救护车将该旅客闭环转运至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诊治,市疾控中心和盂县中医院复核检测结果呈阳性。11月10日凌晨,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该病例在盂县无社会面活动。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及时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忻州市静乐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关于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2022年11月9日,静乐县五家庄集中隔离点在对忻府区返静重点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刘某佳(忻州市北方中学初二290班学生)。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做好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及风险人员的排查管控,确保不漏一人,现紧急寻找与此人有重叠活动轨迹的人员,现将具体活动轨迹情况通报如下:
11月6日
22:30乘坐私家车由忻州北方中学返回家中(西关村人寿保险旁边院子),之后无外出。
11月7日
10:06左右前往汽车站核酸采集点做核酸,之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5:15左右前往惠康门诊(健康路)就诊,之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1月8日
10:15左右前往汾泽苑东门采集点做核酸,之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7:00左右前往惠康门诊(健康路)就诊,之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1月9日
无外出,目前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前已对初筛阳性人员所涉的地点和活动区域进行管控、环境消杀,对所涉人员开展流调排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县疫情防控办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县人民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
四、严禁通过任何途径和媒体恶意造谣传谣、蓄意夸大事实、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和言论。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忻州市静乐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关于新增病例活动轨迹的的通告
(2022年第2号)
病例2
刘杰,男,系病例1刘某佳哥哥。于11月9日在五家庄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初步活动轨迹如下:
11月6日
21:40左右回到家中,无外出。
11月7日
10:06左右前往汽车站核酸采集点做核酸,之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下午无外出。
11月8日
10:06左右前往汽车站核酸采集点准备做核酸,未进行样本采集,之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下午无外出。
11月9日
上午无外出。
15:30左右前往汽车站核酸采集点做核酸。
16:00左右返回家中(西关村人寿保险附近院子)途中,在美美便民超市(健康路汾泽苑靠南的东门)买东西。
16:05左右到健康便利(健康路汾泽苑靠北的东门)途中,碰上同班同学杨某茹(静乐一中362班),交流约1分钟左右。
16:10左右前往健康便利店买完东西后直接返回家。
20:00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已对初筛阳性人员所涉的地点和活动区域进行管控、环境消杀,对所涉人员开展流调排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县疫情防控办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忻州市静乐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关于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域范围的通告
(2022年第3号)
2022年11月9日,静乐县发现初筛阳性感染者2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划定高风险区域、中风险区域、低风险区域范围,从通告发布之时起立即实行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居民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防控工作:
一、高风险区4个
1、西关村李志杰院(西林南二巷25号)
2惠康门诊(健康路西6号)
3、美美便民超市(健康路东30号)
4、健康便利(健康路东14号)
防控要求:高风险区内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封控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区域核酸检测。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再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7个
1、二中宿舍院4号楼
2、家福佳超市
3、西林便利店
4、供销大楼1层移动营业厅
5、康家会镇圪台坪村
6、康家会镇砚湾村
7、康家会镇要子沟村
防控要求:中风险区内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
静乐县上述除高、中风险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防控要求: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低风险区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跨区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后续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高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静乐县防控办电话0350-8943665。
兴县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
11月9日,兴县在集中隔离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白某某,女
11月8日19时左右乘自驾车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竹园小区前往兴县,同车共5人。
11月8日23时48分到达兴县东高速口。
11月9日0时5分进行核酸采集。
11月9日0时43分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11月9日17时44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转运至市汾阳医院。
兴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