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1-30 12:24
截至(11月30日)发稿前,东莞市以下镇街发布疫情相关通告:
万江街道:新增1个低风险区
茶山镇:新增1个高风险区和2个低风险区
塘厦镇:新增12个高风险区和1个临时管控区,6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
虎门镇: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新增2个高风险区和1个临时管控区,1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厚街镇:新增2个临时管控区
麻涌镇:新增1个临时管控区
大岭山镇: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新增3个高风险区
东坑镇:新增1个临时管控区
石排镇:新增1个临时管控区,开展重点场所人员排查工作
洪梅镇: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南城街道: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万江
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71号)
根据当前万江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30日起,万江街道新增低风险区如下:
低风险区:万江街道胜利社区和谐路-港口大道-赵屋中路-尚书悦府南侧-胜利南路-桃园雅居-赵屋东路(见下图)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低风险区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方可出行(黄码人员需转绿码后通行)。区域内禁止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该区域除保供商户外,其余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市民严格落实“两点一线”,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风险区域自本通告发布时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街道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低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万江街道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相关热线电话如下:
温馨提醒
万江街道服务热线电话
万江街道服务热线电话:
胜利社区电话:0769-22787902
街道疾控中心:0769-23175282
-22183985-28823026街道指挥办:0769-22189650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情况下,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茶山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根据当前茶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现场指挥部研判,从2022年11月30日起,将全镇有关管控区域调整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塘角村塘一梅园一巷04号(见下图红色区域)
该区域落实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新增低风险区
(一)低风险区1:塘角村塘一梅园一巷01、02、03、05、06号(见上图黄色区域)
(二)低风险区2:塘角朗尾路10号101、12号101、14号102、16号101、18号101、20号101、22号101、24号101(见上图黄色区域)
上述区域实行“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出”管理措施,提倡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区域内居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区域内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聚集性活动。
三、社会面管控措施
按照《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执行。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镇疫情防控指挥办:86641626
塘角村委会(警务室):86649260
社会救助:86641122
茶山医院发热门诊:81373318
茶山医院急诊:86418120
社卫中心/疾控中心:82210996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塘厦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7号)
根据当前塘厦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塘厦镇调整管控措施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星河时代花园22栋。
(二)星河时代花园鲜为客店。
(三)新阳中路141号。
(四)大塘墟巷149号。
(五)汇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塘厦镇环市东路116号。
上述区域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元岭东街31号。
(二)东莞华异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三)横塘坭围巷5号-8号。
(四)东莞市和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五)新莲塘唇路12号。
(六)星河时代花园2期7栋。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域内重点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规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后才能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他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一)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塘。全镇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集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暂停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三)落实“场所码”扫码管理。各类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农贸市场、工业园、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要严格扫场所码,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方可出入。
(四)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全镇养老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五)落实来(返)塘提前报备。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塘,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方可出行或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所有外省、市来(返)塘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塘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塘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六)加强重点场所监督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措施。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并由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密切关注塘厦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登记制度。
(七)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八)加强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广医一院、三局医院的发热就诊处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石潭埔社区:82772866,87881138
莲湖社区:87921321,82019318
林村社区:87296555,87721502
横塘社区:87726899,81000396
清湖头社区:87725217,87725297
大坪社区:87725216,82063633
沙湖社区:87901918,87880332
田心社区:82626963,87928803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
82006788,87939927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
87721375,13332610676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936912。
医疗救治热线:
87727766(镇卫健局)
82953265(社卫中心)
89190313(广医一院)
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6号)
根据当前塘厦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塘厦镇调整管控措施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林村新围仔1号。
2.林村新围仔109号。
3.林村大塘墟巷140号。
4.林村东二巷43号。
5.诸佛岭迎宾大道43号勤众人力公司。
6.诸佛岭新村街北一巷30号。
上述区域实行封控措施,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调整临时管控区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迎宾大道——宏业南路——观澜河——诸佛岭大道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二)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1.横塘社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
2.石潭埔江源路——元岭三街——山头——元岭东街东侧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3.林村鸡爪河——塘厦大道北——林村龙背岭山头——广深铁路围合区域。
4.莲湖社区东深供水渠以东围合区域。
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后,相关区域按市镇相关通告要求,继续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一)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塘。全镇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集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暂停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三)落实“场所码”扫码管理。各类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农贸市场、工业园、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要严格扫场所码,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方可出入。
(四)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全镇养老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五)落实来(返)塘提前报备。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塘,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方可出行或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所有外省、市来(返)塘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塘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塘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六)加强重点场所监督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措施。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并由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密切关注塘厦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登记制度。
(七)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八)加强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广医一院、三局医院的发热就诊处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石潭埔社区:82772866,87881138
莲湖社区:87921321,82019318
林村社区:87296555,87721502
横塘社区:87726899,81000396
清湖头社区:87725217,87725297
大坪社区:87725216,82063633
沙湖社区:87901918,87880332
田心社区:82626963,87928803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
82006788,87939927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
87721375,13332610676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936912。
医疗救治热线:
87727766(镇卫健局)
82953265(社卫中心)
89190313(广医一院)
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虎门
〔2022〕36号
根据虎门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同意,自2022年11月29日22时起,解除以下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
一、虎门镇白沙社区商业街路、机场一路、东边三路、一村巷道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
二、虎门镇白沙广场富兴公寓及其周边房屋围合区域。
上述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解除后的社会面管理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1号》要求执行。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2022〕35号
根据当前虎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虎门镇新增2个高风险区和1个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虎门镇北栅社区碧桂园客天下6栋A单元(栋)。
(二)虎门镇怀德社区怀雅路10号。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虎门镇北栅社区东坊路、凤翔路、碧桂园客天下别墅区、凤阳路围合区域。
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内除保供经营场所外,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区域内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北栅社区风险区域示意图)
(怀德社区风险区域示意图)
三、临时管控时限及社会面措施
以上风险区域调整自即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1号》要求执行。
虎门镇将全力做好各项服务,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区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虎门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虎门镇关于调整
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34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同意,自2022年11月29日18时起,将高风险区虎门镇人民北路74号调整为低风险区。区内正实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有关健康管理措施。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后的社会面管理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1号)》要求执行。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厚街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就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新增新塘社区临时管控区
新塘社区临时管控区1:沙边路-塘边村富裕巷-塘边村团圆巷-新塘园新三路围合区域。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新塘社区临时管控区2:新塘三路-塘边村富裕巷-沙边路-新村大道围合区域。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理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内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区域内人员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区域内人员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员、外卖员禁入。临时管控区域内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聚集性活动;区域内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四、厚街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物资保障组:85823166
新塘社区居委会:87018786
新塘社区医疗保障组:85581081;18028282209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30日零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麻涌
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2号)
根据当前麻涌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麻涌镇划定临时管控区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划定1个临时管控区
临时管控区:麻涌镇古梅路196号(凯里亚德酒店、天福便利店、好运茶餐厅、谭鸭血火锅店、耳新专业采耳)。
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实行“无接触配送”。请市民配合疾控部门做好上门核酸采样工作,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配合核酸检测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9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镇全力做好群众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临时管控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
麻涌镇服务热线电话:
麻涌镇麻三村:0769-88821768
镇疾控中心:0769-81219023
-88238066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大岭山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1号)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大岭山镇调整临时管控区如下:
高田路-上高田公园路-基围堤路-连马公路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内高风险区除外)。
区域内高风险区内实施居家隔离措施的相关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调整管控措施后,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镇相关通告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9日起,大岭山镇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1、连圩南街15、17、19、23、29、30号之一,连圩五街30号、30号之二,连圩南二街2、4、6、8、10、12号;(见示意图1)
2、光大山湖城2栋;(见示意图1)
3、横镇东路177号。(见示意图2)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大岭山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相关热线电话如下:
大岭山镇防疫指挥办:
0769-85611006
大岭山镇疾控中心:
0769-82783023
大岭山镇社会救助热线:
0769-83351131
大岭山镇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769-83353581
0769-83352731
大岭山镇医疗救助热线:
0769-82783020
0769-85655766
18929286391
临时管控区医疗救治服务点:
1、大岭山镇连平村连圩路54号
联系电话:82783020
2、上高田综合楼
(120救助车已进驻)
联系电话:83356110
3、大岭山镇连平联学路1号
联系电话:83356612
13802373105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情况下,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东坑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9号)
根据当前东坑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市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东坑镇划定临时管控区1个,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
兴达路东坑段4号15号楼3楼。
临时管控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足不出区、上门服务”,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实行“无接触配送”。请市民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上门核酸采样工作,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镇将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临时管控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
东坑镇服务热线电话:
镇防疫指挥办:82321208
角社村:83381477
医疗救助:82321212(社卫中心)、89300812(东坑医院)、83381281(镇卫健局)
心理关爱:88881111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石排
石排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8号)
2022年11月29日,石排镇有1名外市来莞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异常。根据当前石排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9日13时起,石排镇划定临时管控区,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
兴龙五路、兴龙五路东街五巷、兴龙五路东街、兴龙五路东街八巷闭环区域。
二、管控时限
自通告发布起实施临时管控,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三、管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落实人员“只进不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区域内企业按要求实行“只进不出、封闭式管理”。除生活必需的生活超市、医疗机构、药店、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和盒饭分餐服务)之外,其余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二)临时管控区内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非必要不出行,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
四、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市民11月28日从外市来莞,来莞后行程轨迹主要在石排镇。市民如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石排镇重点场所和排查时段如下:
(一)潮汕尝鲜牛肉粿条店(石排镇庙边王路510号101),11月29日00:19-00:39。
(二)庙边王村委会保安室(石排镇庙边王竹园街三巷4号),11月29日00:44-00:53;01:35-01:36。
(三)石排医院黄码核酸采样点(石排大道中198号),11月29日01:09-01:12。
(四)湖南烧烤(石排镇庙边王路173号101),11月29日01:45-03:50。
(五)阿里之门便利店(石排镇庙边王路426号101),11月29日01:51-01:54。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倡导外市来(返)莞人员按有关规定落实报备和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建议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的,要主动到指定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
石排镇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如下:
庙边王村委会服务热线:15999861616
外市来(返)莞请主动报备:
方法1、莞e申报
来(返)莞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前往各大应用市场下载“i莞家”App(须注册,认证身份和手机号),进入“莞e申报-来(返)莞人员报备”。
方法2、电话报备
石排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洪梅
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0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起,洪梅镇解除以下临时管控区措施,具体如下:
临时管控区1:梅沙村主要居住区。
临时管控区2:梅沙村北区
临时管控区3:君成工业区(原正腾工业区)
上述区域管控措施解除后的社会面管理按照《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号)》要求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南城
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6号)
根据当前南城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就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管理
临时管控区1:南城街道杨柳路力通楼北面居民区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二、调整部分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2:南城街道香园路101号-125号段及两边商铺(除香园路7号外)
临时管控区3:南城街道中信新天地花园小区(除4栋外)
管控措施调整为:
区域内实行“凭24小时有效核酸证明进出”的管理措施。区域内禁止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市民严格落实“两点一线”,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管控区和社会面防控措施继续按照《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5号执行。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30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东莞发布综合,魅力万江、茶山快讯、印象塘厦、虎门太平、厚街发布、美丽麻涌、文明大岭山、东坑发布、东江石排、水乡洪梅、东莞南城发布等
编辑:李秀莹
校对:陈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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