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3-22 14:51
3月22日,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4月7日起,将调整主城区载货汽车通行和停放管理措施,保障主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工作生活和交通出行环境。
通告全文如下:
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主城区载货汽车通行和停放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积极回应广大市民诉求,提升主城区道路通行效率,保障主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工作生活和交通出行环境;同时更好地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贯彻落实便民利企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2018年4月17日起施行的“载货汽车限行管理”的基础上,对主城区载货汽车通行和停放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载货汽车,包含专项作业车,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轻型全封闭式货车不受通行限制。
三、每日7:00至20:00,主城区按照车型和圈层划分限行范围。
一圈层:禁止所有载货汽车在西门桥街(海峡路口至骏兴路口)、骏兴路(西门桥街路口至铜车马街路口)、铜车马街、滨河东路一段、滨江大道(苌弘广场至沱一桥)、建设东路、建设北路道路上以及合围区域以内道路通行。
二圈层:禁止轻型自卸货车,大、中型载货汽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在车城大道四段(成资大道车城立交至外环路口)、外环路西一段、娇子大道(外环路口至大千路口)、大千路、书台路、百威英博大道、城南大道、蜀乡大桥(沱二桥)、希望大道(蜀乡大道路口至迎宾大道路口)、迎宾大道(希望大道路口至沱三桥)、迎宾大桥(沱三桥)、雁北路、莲花路、苌弘大道、成资大道(苌弘大道路口至车城大道路口)合围区域以内的道路通行。
四、用于鲜活农产品、邮政快递、商超配送和市政工程、民生工程建设等载货汽车,需在禁止通行时间、区域内通行的,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在每日早7:00至9:00、17:00至19:00早晚高峰时段外,按照指定路线通行。
五、建成区内所有市政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24小时禁止停放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外的载货汽车。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24年4月7日起施行。本通告生效后,原发布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