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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路口即将实行新措施,了解这些变化助您顺畅出行

发表时间: 2023-12-30 16:57

芜湖路口即将实行新措施,了解这些变化助您顺畅出行

记者12月29日从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市公安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噪声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法规,联合制定芜湖市《关于加强机动车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经前期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会意见,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向社会发布试行。

记者了解到,《通告》共涉及6项内容:

1

明确机动车改装规范。机动车发出的噪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排气管和消音装置。

2

明确高分贝机动车禁行区域。在本市范围内首批设置三条机动车行驶车外噪声85分贝以上限行道路(以下简称“限噪道路”)。限噪道路为长江南路(临江桥-峨山路)、赤铸山路(长江路-安澜路)、花津路(利民路-峨山路)。限噪时间为20时—次日6时。

3

明确驾驶操作规范。驾驶各类客货运机动车(含摩托车)驶入限噪道路,驾驶人应遵守道路限速规定,不得以轰踩油门、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

4

明确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负责设置禁行标志,对在限噪道路通行时噪声超过规定限值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集相关违法证据,并处200元罚款,记1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

5

明确法律责任。驾驶机动车制造噪声,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明确通告期限。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届满后,依据评估情况确定通告延期、修改或者废止。

据悉,为持续推动机动车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交警部门在我市东西向主干道赤铸山路、南北向主干道长江路、花津南路设置安装噪音超标抓拍设备,对噪声超过85分贝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取证。

同时在三条“限噪道路”沿线的银湖路、九华路、弋江路、利民路、大工山路、峨山路等13个路口处设置了20套“限噪路段”禁令标志,提醒行驶噪声超过85分贝车辆禁止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提醒,交警部门在噪声超标抓拍点位前方建设了6套车速提示设备,提醒车辆控制车速,避免因超速而产生噪声超标。

芜湖

来源 | 大江晚报

原《即将试行!芜湖这些路口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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