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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夏地区来返人员报备政策的最新消息与解析

发表时间: 2022-11-03 12:51

当前我州周边地区疫情多点散发,加之冬季来临,将迎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潮,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外防输入风险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繁重。临夏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

为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防止疫情输入,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巩固临夏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近期有中高风险区和疫情风险点位地区旅居史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来(返)临,请提前3天向临夏市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进行报备,返临途中做好防护,减少在公共场所停留,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返临后按照临夏市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疫情防控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及时主动报备是我们必须履行的疫情防控义务。

为什么要主动报备?

主动报备,对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应报备不报备会怎样?

《刑法》第330条规定:疫情期间如果不如实申报,因此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案例

山东返乡不报备案例:

2022年8月5日,山东省兰陵县苍山街道村民程某某,系长途货车司机。7月28日,从省外自行返乡,未主动向村居和街道报备,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兰陵县公安局金岭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程某某予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4日,山东省冠县辛集镇居民张某,自济宁返乡探亲,未履行疫情提前报备程序,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冠县公安局辛集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日,无棣县王某某因未落实市外入滨返滨人员报备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受案调查。9月27日,王某某由东营市返回滨州市,提前没有向相关镇街报备,来到后也没有主动向镇街说明情况。目前,王某某已被集中隔离。隔离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河南返乡不报备案例:

2022年8月15日,河南省滑县牛屯镇居民苑某及其三个子女从西藏拉萨乘车返乡,未提前进行报备,违反在外返乡人员需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的疫情防控要求,隐瞒同行人员基本信息。8月18日苑某及其三个子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并造成他人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8月24日,苑某被立案侦查。

河北故意隐瞒行程案例:

2022年9月2日,河北省文安县滩里镇居民姚某某、刘某某于8月17日从西藏拉萨返回滩里镇家中,工作人员流调调查时,二人故意隐瞒行程,此行为对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文安县公安局依法对姚某某和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需要报备什么?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所在单位、手机号码;

个人行程信息,包括出发地、目的地、中转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及班次,自驾的提供车牌号;

如有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境外地、入境口岸隔离有关信息;健康码、行程码信息;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街道、社区及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向谁报备?

为降低传播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报备。可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来源丨临夏市融媒体中心当前我州周边地区疫情多点散发,加之冬季来临,将迎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潮,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外防输入风险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繁重。临夏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

为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防止疫情输入,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巩固临夏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近期有中高风险区和疫情风险点位地区旅居史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来(返)临,请提前3天向临夏市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进行报备,返临途中做好防护,减少在公共场所停留,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返临后按照临夏市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疫情防控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及时主动报备是我们必须履行的疫情防控义务。

为什么要主动报备?

主动报备,对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应报备不报备会怎样?

《刑法》第330条规定:疫情期间如果不如实申报,因此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案例

山东返乡不报备案例:

2022年8月5日,山东省兰陵县苍山街道村民程某某,系长途货车司机。7月28日,从省外自行返乡,未主动向村居和街道报备,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兰陵县公安局金岭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程某某予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4日,山东省冠县辛集镇居民张某,自济宁返乡探亲,未履行疫情提前报备程序,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冠县公安局辛集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日,无棣县王某某因未落实市外入滨返滨人员报备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受案调查。9月27日,王某某由东营市返回滨州市,提前没有向相关镇街报备,来到后也没有主动向镇街说明情况。目前,王某某已被集中隔离。隔离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河南返乡不报备案例:

2022年8月15日,河南省滑县牛屯镇居民苑某及其三个子女从西藏拉萨乘车返乡,未提前进行报备,违反在外返乡人员需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的疫情防控要求,隐瞒同行人员基本信息。8月18日苑某及其三个子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并造成他人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8月24日,苑某被立案侦查。

河北故意隐瞒行程案例:

2022年9月2日,河北省文安县滩里镇居民姚某某、刘某某于8月17日从西藏拉萨返回滩里镇家中,工作人员流调调查时,二人故意隐瞒行程,此行为对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文安县公安局依法对姚某某和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需要报备什么?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所在单位、手机号码;

个人行程信息,包括出发地、目的地、中转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及班次,自驾的提供车牌号;

如有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境外地、入境口岸隔离有关信息;健康码、行程码信息;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街道、社区及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向谁报备?

为降低传播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报备。可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来源丨临夏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