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6-02 17:37
2020年6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
限行区域和时段
清城区:城西大道(清城区)-明霞大道(清城区)-附城大道-省道354线(原省道377线)-环城东路-北江东路-站前路-国道355线-清远大道-凤翔中路-创兴东路-广清大道–燕河北路-建设四路-创兴三路-创业一路-创兴大道-建设六路-创兴六路-建设三路-清远大道-狮子湖大道(与乡道191线交汇处)-城西大道(清城区),以上所述道路与清新区限行区域形成的完整闭环区域及边缘道路禁止限行对象通行。
清新区:清新区城西大道-环城路-明霞大道-接入清新区附城大道,以上所述道路与清城区限行区域形成完整的闭环区域及边界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限行时段:为全天24小时。因生产、经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需办理《准行证》,工作日高峰期时段(7时00分—9时0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00分—19时00分)禁止通行。
(限行区域图)
如何办理相关货车的《通行证》呢
赶紧拿出小本本记下来↓↓
1.办理准予进入中心城区禁行区域通行证的车辆,需向辖区交警中队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提供机动车、驾驶人相关证照原件、复印件。未经批准和取得通行证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中心城区禁行区域。
2.经审核准予进入中心城区禁行区域通行的车辆,必须将通行证放置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右下角显眼处;同时,自觉配合交通警察的检查。
3.准予进入中心城区禁行区域通行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车辆进入市区道路行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超速、超载、超限、违反规定载客,遗洒飘散载运物、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禁止占用机动车道装卸货物或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车辆。
5.对存在3次以上(含3次)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将注销其准予进入中心城区禁行区域通行证,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责令车辆所属运输单位予以整改,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罚。
6.准予进入中心城区禁行区域的通行证为一车一证,禁止挪用、借用或私自篡改证件内容。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不冲禁令,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编辑: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