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1-12-17 08:14
浙江新闻客户端 编辑 金燕翔
【12月17日9点50分】12月17日0-24时绍兴新增69例确诊病例
12月17日0-24时,绍兴市新增确诊病例69例,均为上虞区。
自12月7日以来,到12月17时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4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其中上虞区确诊病例338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例,越城区确诊病例3例。
【12月17日19点40分】
12月17日0-18时,绍兴市新增确诊病例66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为上虞区。
自12月7日以来,到今天18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38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其中上虞区确诊病例335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例,越城区确诊病例3例。
【12月17日17点04分】
12月17日,浙江召开第九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通报,自12月16日下午4时,到今天下午4时,浙江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9例(其中,宁波4例、绍兴75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绍兴)。
自12月5日以来,到今天下午4时,浙江省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2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不包括转为确诊病例的数量,下同)。其中,宁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8例;绍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29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杭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4例。
【12月17日1点27分】私自离开封控区域?拘留!
近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查处4起涉疫违法案件。
一、12月16日,现居住在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的毛某,在明知上虞区实施交通全面封控情况下,仍私自沿山路离开上虞区至柯桥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获。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属情节严重。目前,毛某已被上虞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二、12月16日,现居住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的张某,在执行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在未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封控区域。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张某已被上虞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三、12月14日,上虞市民吴某将“盖北镇兴海村配送物资检测出新冠阳性”的不实信息,通过手机在网上散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上虞公安已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12月16日晚,有网民流传“谢塘有人因不肯隔离而上吊”,经上虞公安查证,视频发生地并非上虞谢塘。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12月17日1点27分】上虞:疫情期间就医 需持镇(街)出具《居民就医通行证》
12月16日,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居民就医出行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交通管理,满足居民正常就医需要,现将居民就医出行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居民在疫情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确有必须在区内就医的,由社区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核登记并联系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诊视后,到乡镇(街道)办理《居民就医通行证》,前往区内医疗机构就诊。急诊患者区内救护车接送的,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2.《居民就医通行证》需注明患者及陪护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通行时间、通行路线等基本信息,加盖乡镇(街道)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通行。原则上由患者本人前往就医,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的可由1名直系亲属陪同。就诊患者凭《居民就医通行证》在区内卡口通行就医,就诊结束后凭《居民就医通行证》及就诊记录在区内卡口通行。
3.居民就医出行需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医疗机构时需出示《居民就医通行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实名登记,经工作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并核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后方可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患者就诊时要自觉遵守就诊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序就诊。就医结束后按原路返回原居住地,并将《居民就医通行证》交还社区,由社区收回原件实现闭环管理。
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上虞区内居民转外就医原则上为“非必须、不外转”。因病情需要必须外转的,指定接收医院为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等市内三甲医院。流程上由首诊医院向上虞区卫健局医政科提出申请,医政科审核同意后,由首诊医院填写转诊单,持对方医院《接收同意书》和《居民就医通行证》,安排救护车专程接送。
5.区内各医疗机构要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立足满足群众常见病、慢性病诊疗需求,加强急诊力量配置,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对于急危重症、血透、肿瘤放化疗和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要重点做好保障,决不能因为疫情推诿患者、延误病情。